追逐“月亮”的勇气

小同学走的时候送了我两本书,其中一本是《月亮和六便士》。

我找了个周日下午,坐阳台一口气看完,合上书的那一刻,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

之前听朋友说,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理想与现实的故事,“月亮”是理想,“六便士”是一地鸡毛的现实生活。现在看来,准确地说,《月亮和六便士》讲的就是一个人追求理想,奔赴热爱的故事。

《月亮和六便士》是毛姆以法国画家保罗·高更为原型创作的一部小说。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个证券经纪人,年近四十,有着体面的工作,漂亮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,过着人人羡慕的幸福生活。可是,有一天,他留下一封信,不辞而别,只身去了巴黎。妻子和亲戚都以为他出轨,拜托朋友去巴黎劝说他回归家庭。但他告诉朋友,放弃眼前的一切是为了追求画画事业,不画画就会死,所以不会再回去了。此后,他在巴黎学习画画,尽管生活困顿,极度窘迫,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过得怎么样。后来,他几经波折随着南下的船只漂泊到南太平洋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——塔希提岛,娶了当地的土著女子艾塔,继续他的艺术创作。终于,他在生命的最后关头,完成了惊世骇俗的伟大作品,但是他在离世之前却坚持让艾塔把作品付之一炬。

斯特里克兰德,抛家弃子,背叛朋友,以传统的道德观念,很难让人喜欢起来。可是,当你看到他无视生活窘迫,不顾生命危险,也要追求理想的时候,不得不对这个人心生敬佩。

我觉得这个人卑劣,不是因为他抛妻弃子,不是因为他面对朋友劝说无动于衷,而是他背叛了帮助自己的朋友,跟朋友妻子在一起,最后间接导致朋友妻子的死亡。而面对朋友的质问,他依然表现得满不在乎。这一点在我看来,简直没有底线,过于冷血无情。他离开家庭的时候,孩子差不多已经十六七岁,可以开始独立的年纪,而且妻子跟她哥哥相隔不远,可以相互照应。这说明他在离开前还是有考虑到家人未来的生活,只是这个生活里面不会有他的存在。所以,对于他抛弃家庭这一举动,我并没有觉得他卑劣。可是,在他贫病交加,奄奄一息的时候,是朋友好心把他接到自己家里,委托妻子照顾,最后他却跟朋友妻子在一起,导致朋友无家可归,最后家破人亡。我看到小说这个情节的时候,有种三观崩塌的感受。

后来,通过他与朋友的对话,我才明白,原来他跟朋友妻子在一起不是为了男女之情,而是她身上有他绘画想要的东西。为了追求理想,他不仅对别人冷酷无情,对自己也毫不心慈手软。他不在乎自己住在哪里,穿得怎么样,吃的是什么。他可以住在肮脏的旅馆,穿一件破烂的外套,半年以来每天只吃一顿面包喝一瓶牛奶。对他来说,这个目标比任何人都伟大,无论别人还是他自己,都是微不足道的。

那个时候我渐渐有些释然,我才开始明白人是很复杂的,伟大与卑劣,善良与恶毒,爱与恨是可以在同一个人心里并存的。

斯特里克兰德,似乎是被上天选中的人,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去画画,不去就会死。他体内那种强烈的力量迫使他跟自己的意志搏斗,让他有抛下一切的勇气,无所谓任何人的眼光与评价,去追求自己的“月亮”。

虽然“斯特里克兰德”很少,生活中,大多数人也都只是在低头捡六便士,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借这部小说,好好思考一下人生,是抬头追逐理想,还是低头平凡生活。

世间有无数对夫妻都过着这样的生活,这种生活方式让人感到宁静祥和,它会让你联想到一条平静的河流,缓缓地流经碧绿的牧场,流经掩蔽的树荫,最后汇入汪洋大海。但是,大海永远静默无声,深邃、寂寥,于是,你突然感到一种说不清、道不明的焦虑。

我总觉得,这样子读过一生好像少点什么,或许这只是我个人独有的一种奇怪纠结的想法,哪怕在那样愉快安宁的日子里也很强烈。我承认,这种生活方式具有社会性的价值,它的幸福来源于合理的秩序。但是,我的血液里仍然流淌着狂放躁动的因子,它驱使我追求不羁的冒险。平静安稳的幸福总会隐隐地使我感到惊惶不安,我内心深处向往这更加惊险的人生。一旦我的生活遭遇变迁和不可预知的刺激,我就会摩拳擦掌,随时准备好攀爬山石嶙峋的峭壁和涉足遍布暗礁的海岸。

P.24

平凡的生活,宁静祥和地让你可以一眼看到尽头,或许在某个夜晚或清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焦虑。总觉得这样的日子似乎少了点什么,难道我来这世间走一遭,就不留下点什么吗?我是真的有好好活过吗?若干年后,在我弥留之际,我会不会后悔还有很多事没做?

有些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,仅仅是作为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而存在。他们在这个有机体中生活,也不得不依赖于这个有机体,这种人的生活本身就只能给人一个模糊不清的印象。

P.25

“大家都会认为你是个卑鄙无耻的混球。”

“随他们怎么认为吧。”

“人人都鄙视你、厌弃你,难道你对这也不在乎?”

“不在乎。”

P.47

多酷啊,别人的想法无关紧要,别人的评价无关痛痒。很多时候,我们就是因为太在意别人的评价,恐惧别人的看法,才束缚了我们的脚步。

人们往往过分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,过分恐惧别人的指责,这种希望和恐惧太强烈,以至于反而逼得人们试图逃避世俗规则,从此不管不顾。此时,良知为了维护主人的利益,就会及时出面,摧毁所有逃避世俗规则的企图。它强制要求人们把社会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,它是把个人牢牢拴在社会集体上的一根链条。人们努力说服自己,让自己相信某种社会集体利益绝对高于个人利益,让自己忠贞不渝地服从,成为这种良知的奴隶。他们把良知供在一个王座上,像宠臣接受国王的权杖轻触自己肩膀时一样感到无比自豪。这样,他们就可以大胆地谴责那些不愿受良知约束的人了,怎么骂都不过分;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,知道那些人毫无还嘴之力。

P.58

我回想施特罗夫和布兰奇,这对夫妇曾在蒙马特区过着平静幸福的生活,他们善良、淳朴、好客。这么温馨的生活被一个突如其来的事件击得粉碎,这让我觉得太残酷了。更残酷的是,这场悲剧过后,地球照样转动,人们照样生活,没有谁受到了影响。甚至我认为,施特罗夫自己都会把这件事忘掉,因为他向来情绪起伏大,对任何事的反应都很强烈,但情感缺乏深度。至于布兰奇,不管她当初对生活有着怎样美好的梦想与希冀,现在她已经死了,就和从未存在过没什么两样。这一切真虚无。

P.167

存在本来就很虚无,如果从我们最终都将死去的角度来说的话。但是,我认为,既然我无从得知死后的世界如何,那么在我还活着的这段时间尽可能去经历,去创造,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就是有意义的,虚无也就被打破了。

他对别人没有任何要求,不会约束或控制别人,只求别人不要去打扰他。他全神贯注地追逐自己的目标,为达到这个目标,他不惜牺牲自己,甚至不介意牺牲别人。对他来说,这个目标比任何人都伟大,无论别人还是他自己都是微不足道的。

P.179

当他眼里只有这个目标时,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追逐这个目标。所以,他可以离开家庭,放弃已经得到的一切;可以伤害朋友,只为了画一幅画;可以住在肮脏的旅馆,穿着破外套,每天只吃一顿面包喝一瓶牛奶。那个伟大的灵魂似乎只是寄住在这个躯壳里,在他完成那副令世人瞩目的壁画后,也完成了它的使命。

对于亚伯拉罕“糟践自己”的说法,我不敢苟同。做自己喜欢的事,活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,内心平静、安宁、满足,这怎么叫“糟践自己”?相反,做一个有名的医生,年薪过万,娶一个漂亮的女人,这难道就是“成功”?我觉得,一切都取决于你如何看待人生的意义,如何看待自身对社会的义务,以及对世界的需求。

P.209

重要的是,做自己喜欢的事,活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,内心平静、安宁。❤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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